一、基本政策解读
1、我市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助学扶智政策依据
(1)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制定的《武汉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扶智工作实施方案》(武教助〔201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助学扶智工作的意见》(武教助〔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
2、我市精准扶贫助学扶智的对象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助学扶智对象为:经市、区扶贫部门精准确认的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本(专)科院校和研究生教育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学生”)。
3、我市精准扶贫助学扶智项目构成及标准
我市精准扶贫助学扶智项目由国家资助项目和本市助学扶智项目共同构成,但不得重复。凡我市建档立卡学生,又符合国家资助政策所规定条件的,应优先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同时享受本市助学扶智资助。具体为:
(1)学前教育阶段:一是落实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是给予本市助学扶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一是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其中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二是对实行校车接送学校的建档立卡学生,给予校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3)普通高中:一是落实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由建档立卡学生按程序向所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标准为:示范(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二是落实国家助学金资助,由建档立卡学生按程序向所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三是给予本市助学扶智免住宿费资助,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元。
(4)中职学校:一是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由建档立卡学生按程序向所就读的中职学校提出申请。国家免学费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二是实行本市助学扶智免住宿费,标准比照普通高中平均标准(每生每学期150元)执行。
(5)本(专)科院校:一是落实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由建档立卡学生按程序向所就读的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负责落实,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是实行本市助学扶智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二者合计不超过10000元。三是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向户籍所在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6)研究生教育:一是实行国家助学金资助,由建档立卡学生按程序向所就读的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负责落实,标准为:硕士生平均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平均每生每年10000元。二是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向户籍所在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12000元,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4、精准扶贫助学扶智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实施?
按照《意见》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市精准扶贫助学扶智工作由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以及学生所在学校(幼儿园)共同组织实施。
5、精准扶贫助学扶智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流程简介
(1)基本原则
以区为单位,以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依据,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相互衔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教育总支和各类学校通力配合,共同完成申请受理各项工作。
(2)工作流程简介
二、相关问题处理意见
6、在非公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幼儿如何受助?
这类幼儿不享受政府助学金,但可以享受本市助学扶智补助生活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7、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但未在学校寄宿的建档立卡学生如何受助?
这类学生只能享受本市助学扶智生活费补助,标准与国家“一补”标准相同。
8、实行校车接送学校的建档立卡学生,如何发放校车费补助?
若学校已收取了这类学生校车费的,则将校车补助费直接发给学生;若学校没有收取校车费的,则将校车补助费直接补给学校。
9、在区外就读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学生,其免学费和免住宿费的标准如何把握?
其免学费项目,由学生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负责按政策规定落实,标准可比照本市示范(重点)高中标准执行;其免住宿费标准比照区内同类学校标准执行。
10、在区外就读中职学校的建档立卡学生,其免住宿费的标准如何把握?
其免住宿费标准比照本区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学生免住宿费标准执行。
11、就读高等教育(即全日制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建档立卡学生,其国家助学金政策如何落实?
凡在高等教育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其国家助学金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落实。学生本人应向所在高校学工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武汉市精准扶贫贫困家庭学生申请表》。
12、在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如何享受本市助学扶智补助?
首先,凡建档立卡学生,应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再享受本市助学扶智补助,二者合计不超过10000元。
其次,若建档立卡学生在大一期间,因各种原因没有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则由其所在的高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后,其助学扶智补助金10000元(含国家助学金),全额从本市助学扶智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13、在研究生教育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6000元、博士10000元)外,还可享受本市助学扶智补助吗?
不可以。这与省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是一致的。
14、在高等教育就读的建档立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到户籍所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详见每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15、如何掌握建档立卡学生在本专科院校的受助情况?
主要通过相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建档立卡学生所就读的高等学校发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证明函》进行了解掌握。具体由所在高校填写《回执单》,并加盖高校(或学工部门)公章后,寄回相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予以确认。必要时,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有关高校予以配合。
16、本市各项助学扶智补助如何发放落实?
由有关区财政、教育部门及相关学校分类予以落实。
(1)涉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免学费、免住宿费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学校,若学校已收取建档立卡学生学费或住宿费的,则由学校通过相关手续退还给学生。在区外就读的学生,直接发放到学生资助卡(或监护人提供的银行卡)上。
(2)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补助生活费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或监护人。其中,对“区内生”直接发放到学生资助卡(或监护人提供的银行卡)上;对“区外生”则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监护人提供的银行卡(或家庭惠民一卡通)上。
(3)高校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的助学扶智资金(7000元),直接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上。
17、对在市外就读的学生,其学费、住宿费等标准与本市不一致的,如何解决?
统一比照本市现行各学段标准执行。
18、建档立卡学生自然升入高一级学段后,如何确定其助学扶智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学生从学前教育升入义务教育,或从义务教育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后,从其升入新学段的第一学期开始,执行新学段对应的助学扶智补助标准。
19、如何实行精准扶贫助学扶智信息动态管理?
精准扶贫助学扶智信息源自各区扶贫部门,且每年都有异动,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严格按照区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学龄人口,做好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统计申报工作。对于区扶贫部门确认返贫的困难家庭学生,各区要按程序及时将其纳入助学扶智对象予以相应资助。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分别进行精准扶贫助学扶智信息统计汇总。
20、如何提高助学扶智资助精准度?
一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区教育、人社和扶贫部门共同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和村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在政策执行对象、标准、口径和时间等方面做到高度统一。二要通过各种媒体、区级网站、工作群和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政策知晓度。三要各区建立教育、人社、扶贫办和财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精准扶贫助学扶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工作纪要,做到信息无缝对接。
三、我市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1 | 江岸区 | 82220460 | 8 | 东西湖区 | 83241101 |
2 | 江汉区 | 85891146 | 9 | 蔡甸区 | 69812312 |
3 | 硚口区 | 83767786 | 10 | 江夏区 | |
4 | 汉阳区 | 84771445 | 11 | 黄陂区 | 85906123 |
5 | 武昌区 | 87131639 | 12 | 新洲区 | 86914086 |
6 | 青山区 | 86350665 | 13 | 经济开发区(汉南区) | 84850987 |
7 | 洪山区 | 87640382 | 14 | 东湖开发区 | 67880375 |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
2017年4月